临沂“怡和名居”开发商重整案有了最新进展!因资金链断裂停工多年…

临房网 2020-03-25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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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房网讯:临沂怡和名居开发商重整案有了最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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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日,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发布临沂红棕榈置业有限公司重整案,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招募公告】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人民法院”)于2019年11月14日裁定受理临沂红棕榈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棕榈置业公司”)重整申请,并于同日指定临沂红棕榈置业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临沂红棕榈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实现债务人资源的最佳配置,维护债权人及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尽快稳妥实现重整目标,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面向社会公开招募红棕榈置业公司的重整投资人。现将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概况

(一)基本信息

红棕榈置业公司于2008年1月23日经临沂市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1300670543207M,公司位于兰山区柳青街道沂蒙十三路东段南侧,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孙纪平,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凭资质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红棕榈置业公司成立至今仅开发“怡和名居”项目,无其他经营业务,现因“怡和名居”项目资金链断裂而暂停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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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情况

红棕榈置业公司开发的“怡和名居”项目位于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与上海路交汇东段南侧,土地使用权证号为:临兰国用(2010)第0136号,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土地使用权面积20995㎡,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使用年限70年,使用终止日期为2077年10月9日。“怡和名居”项目规划建设6栋楼房,依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建筑总面积43164㎡,其中:住宅278套,规划建筑面积27696㎡;储藏室规划建筑面积2310㎡;地下车库规划建筑面积8091㎡;1号楼1-3层为配套公建,规划建筑面积5067㎡。

截至目前,“怡和名居”项目1号楼、2号楼、3号楼、6号楼主体已完工,5号楼主体框架已建设到4层,4号楼尚未开工。1、2、3、5、6号楼均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三)项目优势

怡和名居位于临沂市南坊新区北京路与上海路交汇处,项目东侧为新方嘉园、鼎峰新立方、环球国际和城市主干道沂蒙路;项目南侧为金盾花园以及主干道滨河路和祊河景观带;项目西侧为上海路,沿路直通临沂市政府,向南至滨河路;项目北侧为区域主干道北京路以及临沂第三实验小学(金盾校区)、临沂实验中学北校区、颐高上海街。项目周边住宅小区、学校、写字楼等场所密集,配套设施完善,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优越。

(四)负债情况

截止2020年3月10日,申报债权总额40,432.26万元、调查职工债权总额128.45万元。上述债权审核确认工作正在进行中,债权最终金额和受偿顺位以法院裁定确认为准。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如未申报的债权人届时要求按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受偿的,红棕榈置业公司应在重整投资人提供的偿债资金之外予以清偿。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充分考虑该因素。

二、意向重整投资人基本条件

意向重整投资人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无执行数额较大的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二)具有较高社会责任感和良好商业信用的二级资质以上房地产开发商(含二级),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投资能力和建设能力。

(三)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

三、报名及招募文件的领取

(一)报名时间:本次招募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时起,至2020年4月10日止。

(二)报名方式:意向重整投资人需按照本公告第四条规定,提交书面材料进行报名。管理人确认以下通讯地址为报名材料接收地址: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与上海路交汇东怡和名居售楼处管理人办公室。

联系人:房桐,联系电话:0539-8186061

(三)招募文件的领取: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名并提交报名材料经管理人审核通过后获取招募文件。 

四、意向重整投资人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一)参与重整投资报名申请表及意向重整投资人的基本情况、业绩情况介绍。(申请表请联系管理人获取电子版,企业法人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司印章);

(二)主体材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企业简介及相关资质与业绩材料等;

(三)资信证明,说明财务状况和资金实力;与债务人的产业关联性及经营管理经验和优势; 

(四)意向重整投资人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同意重整投资的决议原件;

(五)载明意向重整投资人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的送达地址确认书;

(六)授权委托材料,包括载明经办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授权范围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七)有意向参与重整投资者,应在报名时通过意向重整投资人公户向管理人预付投资保证金人民币100.00万元(报名时提交汇款凭据),汇款转入管理人以下账户:

户  名:临沂红棕榈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开户行: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  号:8181 0010 1421 0163 50

(八)符合报名条件且提交资料准确齐全的,经管理人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成功。报名成功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同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后,可以开展尽职调查,管理人配合提供相关资料。意向重整投资人调查结束,决定继续参选的,需在提交重整投资文件之前,续缴投资保证金5900.00万元,连同报名时预付投资保证金100.00万元共计缴纳投资保证金6000.00万元整(保证金缴存期间不计利息)。

(九)管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五、特别提示

(一)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招募意向重整投资人。意向重整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相关资料的,视为认同本公告所公示全部内容、同意按红棕榈置业公司现状进行投资,自行承担相关投资风险。

(二)关于公司的历史沿革、股权结构现状、开发现状、员工情况、税费情况、主要资产和负债现状等详细信息,请意向重整投资人以自行开展尽职调查的方式获取,因调查发生的费用自理。提交重整投资文件视为同意按红棕榈置业公司现状进行投资,本招募公告并不当然替代意向重整投资人的尽职调查。

(三)如出现影响项目重整的重大事项或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管理人可以中止或撤回本招募计划。本招募计划中止或撤回的,管理人无需对意向重整投资人所投入的工作进行任何补偿。

(四)本项目不接受挂靠或借用资质等形式的单位进行投资。

(五)本次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非要约文件,不适用《招标投标法》,管理人有权对本公告内容进行调整与变更,解释权属于管理人。

(六)本公告与债权人会议决议不一致的,以债权人会议决议为准。

欢迎有实力的单位前来接洽、参与重整投资。

临沂红棕榈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三日


    编辑者:yangjianq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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