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视频曝光!临沂父子俩被严惩!

临房网 2021-03-23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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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9日,蒙阴县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袭警案。该案是袭警入罪以来,蒙阴县发生的首例袭警案,涉案父子均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3月19日7时许,蒙阴县公安局岱崮派出所民警在依法处置一起寻衅滋事警情时,犯罪嫌疑人魏某秋(男,74岁,蒙阴县岱崮镇人)和其儿子魏某宝(男,50岁)为阻碍民警执法,在现场采用手持木棍抽打、投掷石头袭击、脚踹等方式,公然对处警民警进行人身袭击。期间,魏某宝为阻碍执法民警将涉嫌违法的魏某秋带离现场,趁民警不备,从背后猛然下“黑手”,用手臂紧紧勒住民警的脖子,并将民警摔倒在案发现场的泥沟里。出警民警当即采取强制措施,将魏某宝制服并依法传唤至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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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后,蒙阴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案组,对两名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审查。经审查,当日,魏某秋窜至村河道治理现场工地内,坐在施工挖掘机上无理取闹,寻衅滋事,辱骂施工人员,阻碍村委开展河道治理工作,面对接到报警的派出所民警,魏某秋在辱骂民警的同时,采用手持木棍抽打、用石块袭击等方式阻碍民警执法。魏某宝闻讯赶到后,对执法民警进行了暴力袭击。


目前,犯罪嫌疑人魏某宝已被蒙阴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魏某秋因身患疾病被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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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链接

辱骂挑衅警察、暴力袭警看似是对民警个人的侵害,实际上挑战的是法律的底线,对抗的是执法的权威。而挑战法律、对抗执法权威的结果,就必然受到法律的严惩!


2021年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七)》中规定了袭警罪罪名。2021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明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为袭警罪。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尊严不容挑战民警执法权威不容亵渎,每一个公民都应尊法、学法、守法,面对民警执法时要理解、支持并积极配合,切勿以身犯法,对于任何辱警、袭警行为警方将坚持“零容忍”,坚决依法打击 绝不手软。


来源:临报融媒、蒙阴公安


    编辑者:yangm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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