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发布山东省2020年度省级耕地保护激励乡(镇、街道)名单公示。
根据《山东省耕地保护激励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我厅组织各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要求,推选出150个耕地保护成绩突出的乡(镇、街道)予以奖励。拟奖励方案已经山东省自然资源厅2021年第4次厅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拟激励乡(镇、街道)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单位、个人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可与省自然资源厅耕地保护监督处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同时留下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531-81691811
传 真:0531-88583662
附件:山东省2020年度省级耕地保护激励乡(镇、街道)名单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3月26日
赶紧来看下入围该名单的乡(镇、街道)都有哪些。
山东省2020年度
省级耕地保护激励乡(镇、街道)名单
临沂市(16个)
汤河镇(河东区)
罗西街道 褚墩镇(罗庄区)
马牧池乡(沂南县)
泉源镇(郯城县)
高庄镇 黄山铺镇(沂水县)
南桥镇 长城镇(兰陵县)
温水镇(平邑县)
板泉镇 岭泉镇 朱芦镇(莒南县)
常路镇(蒙阴县)
大兴镇(临沭县)
石井镇(费县)
据省自然资源厅消息,根据《山东省耕地保护激励暂行办法》相关规定,获评省级耕地保护激励乡(镇、街道)将获得100万元的资金奖励。激励资金来自于省级调剂补充耕地指标收益,“取之于土”也要“用之于土”。
我省规定,乡镇得到的激励资金,只能用于3种用途:
✪农田基础设施后期管护与修缮,主要用于农田范围内的沟、渠、路、井、桥、涵、闸、电等基础设施的管护与修缮;
✪耕地开发和耕地质量提升,主要用于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建设,培肥地力;
✪永久基本农田建设与保护,主要用于保护标志标识的更新更换。
禁止用于单位和个人发放工资、津补贴或奖金等支出。
编辑者:yangjianqiu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