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正式施行 临沂公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

临房网 2021-12-01 0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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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临沂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临政办发〔2021〕4号)正式印发,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风险评估办法共设十二条,主要包括评估基本原则、评估主要内容、评估工作程序、评估结论运用、文件有效期等几部分。

  一是首次提出“对征收户数较多、面积较大或影响重大的房屋征收项目,鼓励房屋征收部门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社会组织等第三方机构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委托第三方社会机构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将更有利于保障评估结果客观真实、全面准确。

  二是进一步明确风险评估原则。新修订办法明确风险评估必须遵循以下原则进行:权责统一原则、合法合理原则、科学民主原则、以人为本原则。

  三是进一步明确风险评估费用来源。新修订办法第十条规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发生的相关费用纳入房屋征收成本。”

  四是进一步理顺风险评估工作程序。新修订办法明确风险评估主要按以下程序进行:

  成立风险评估小组,制定评估方案;采取多种方式,征求公众意见;作出风险分析预测,形成风险分析报告;对风险分析报告进行论证,形成风险评估报告。


    编辑者:mh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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