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快人心!临沂5人恶势力团伙犯罪被公开宣判!

临房网 2019-12-15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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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房网讯:12月13日上午,平邑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赵小涛、赵志诚、赵健、董永、李学义恶势力团伙犯罪一案一审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赵小涛、李学义犯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一年六个月;被告人赵志诚、赵健犯寻衅滋事罪,与前罪判处的刑罚并罚,分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一年十个月。被告人董永犯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判处一年八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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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16年以来,被告人赵小涛为牟取不法经济利益,纠集被告人赵志诚、赵健、董永、李学义等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犯罪活动,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已形成恶势力违法犯罪团伙。该团伙为争夺施工工程,采用无理纠缠、滋扰、哄闹等“软暴力”手段,在平邑县保定社区周边工地阻扰施工,赵小涛、赵志诚、赵健、董永、李学义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均构成寻衅滋事罪;董永为索取债务,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又构成非法拘禁罪,应依法予以并罚。赵志诚、赵健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判处的刑罚,依法并罚;董永犯数罪,应依法予以并罚。


根据四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平邑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群众和被告人亲属、被害人等17人参加旁听。


    编辑者:yangm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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